我們在看新聞的時候,有時候會聽到醫療保險無法理賠。有很多苦主到最後只能成功理賠一部分的治療費,什至有一部分苦主被保險公司單方面取消合約(保單)。那究竟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是不是保險公司欺騙我們消費者?
其實在投保前,已經有大家需要注意的地方,而我們通常都會忽略了那些細節。希望大家在看完這篇文章後,會更留意這些細節。
投保前需要注意的地方:

吸煙習慣
如果有投保過人壽/健康類型的保單,大家都有可能在這個問題上糾結過,吸煙比非吸煙人仕的保費會貴點,因為患病的風險比非吸煙者高出很多,以患肺癌的機會率為例子,吸煙者患肺癌的機會率比非吸煙者高10倍,而煙癮大的吸煙者患肺癌的機會率更高達15-25倍(出處: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而當申報吸煙狀況時,當然非吸煙者直接填不吸煙就可以。但是如果是Social Smoker或已戒煙人仕又應該填哪一個?
保險公司會根據血液裡的尼古丁濃度以判斷你是否為一個吸煙者。但是,我們大都不會為了確認自己是否為一個合資格的非吸煙者而自資做化驗。而大多數的保險公司都只會作抽樣調查,雙方都是講一個「信」字(最高誠信)。但是,在需要進行理賠時,如果保險公司發現你是一名吸煙者的話,他們有權以你虛報為由,不作出任何賠償,無論該病是否與吸煙有關。所以,筆者認為各位如果是Social Smoker都應該填吸煙人仕,因為我們投保的目的並不是因為保費而是保障。
吸煙始終有害健康,筆者都建議大家戒煙比較好。因為戒了煙後兩至三年,可告知Agent讓他幫忙向保險公司申報自己已戒煙,保險公司就會安排你接受體檢,如過順利通過,那就可以以非吸煙者計算保費率。假如是已戒煙兩到三年,一般都會通過測試,戒煙後不但更健康,而且享有更便宜的保費。
投保前已存在疾病,詳細申報健康資料

在購買醫療保險之前,一般都需要投保人填寫健康申報表。保險公司要求客戶在簽署合約時秉持「最高誠信原則」,如果投保前已經存在的疾病包括先天性,都需要向保險公司申報。如果漏報或虛報有機會導致日後理賠時因隱瞞「重要事實」而導致保險合約遭撤銷。大家如果有任何已存在疾病記得一定要申報,各位應該仔細看清申請書上申報過往健康狀況的問題,大家有機會會發現其實自己很多東西都要報,寧願麻煩一次也不要令保險公司日後有機會說我們漏報。筆者建議大家在這部份一定要小心回答。

了解清楚將會投保的產品
不同醫療計劃都不一樣,有一些是一個保額不分細項,有一些是有分細項。不要因一時方便或被折扣吸引,而在不清楚保單內容下購買產品。另外,有一些產品更會保障先天性或已存在疾病。找一位專業顧問諮詢會比較好,因為他們會比我們更了解產品內容和如何處理理賠事宜。一位專業的顧問會不厭其煩地向客人逐一解釋保單。(可參考我們保險專業Agent文章)
我們買了醫療保險,是希望在有不幸事情發生時不用因經濟上的問題而廷誤治療。所以各位在投保前及理賠前(可參考我們保險最緊要有得賠 – Claim錢十大注意位的文章)有些地方都需要注意,最好就是找一位專業的顧問去協助你。
各位可以在InMAP平台尋找一位適合你的專業顧問,或為你的顧問作出評語/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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